所在位置:首页 > 通讯员投稿 > 正文

全州县多举措学习领悟《实施条例》

来源:全州县纪委监委
摘要: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全州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中学、室务会议微课堂学、微信公众号个人学等方式,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掀起学习热潮。

   9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全州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中学、室务会议微课堂学、微信公众号个人学等方式,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掀起学习热潮。

   “《条例》是全面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骨干性法规。它系统总结了监察领域现有的有效规范,内容详实,便于操作,满足了我们实际办案工作的需求。同时对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反对什么我们就监督监察什么,人民群众痛恨什么我们就更要查处纠治什么,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全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耀辉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中说道。

  《条例》公布后,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潘云桂第一时间进行了全文研读后表示,“《条例》对审理工作的程序作了细化,明确各调查时限,强化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对我们接下来做好精品案卷很有指导性。”她经常与同事交流探讨,及时向上级学习,以便能更精准地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审查工作规范化。

  “《条例》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有利于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蒋文波在室务会上说,强化对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使其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真正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条例》规定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以及回避制度等多种监督制约机制。把常规做法制度化,让我更有底气去执行纪律。”该县文桥镇纪委书记赵婷婷说,这样作为一名基层执纪者,必须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遵纪守法,做好廉政表率。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唐振未在第四办案协作区例会中说,“《条例》对谈话、讯问、询问等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和工作要求,逐一逐节作出细化规定,如《条例》对留置措施的规定,不仅细化流程,而且也细化了留置后依法通知被留置人员单位和家属的有关要求等,有利于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留置适用明确制度依据,规范留置措施使用。接下来我们要正确把握《条例》中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努力提升依纪依法审查调查能力,做业务上懂纪懂法的‘专业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我们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践悟中增强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水镇坚决遏制酒驾醉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让“一把手”成为一把好手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