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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岁镇:“人与青山”两不负,多措并举治“五乱”

作者:永岁纪委
来源:中共全州县永岁镇纪委
摘要:永岁镇抓细抓实,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开展“五乱”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好桂林山水、保护好该镇辖区内水域及矿场资源,永岁镇抓细抓实,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开展“五乱”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讲明法律政策。召开由镇三家班子领导、农业、国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参加的“五乱”整治工作会议,传达文件、讲解政策、普及法律,明确责任、统一要求,对非法盗采和打着池塘河道清淤、土地整理、山林利用等名义盗采河沙河卵石的行为严令禁止,对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或涉砂涉矿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保护伞”问题严肃处理。

    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巡查留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作为各行政村“五乱”监管第一责任人,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执法巡查队伍,联系点领导、联系点干部以及村“两委”干部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实现衔接互补、形成监管合力,对重点位置、重点河段进行监管,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全力杜绝夜间盗采行为。

    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五乱”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运用执法力量,协调督导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群众举报一查到底,对发现的顶风作案行为现场制止、固定证据、依法打击惩戒。对村“两委”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履责不到位的,报镇纪委调查处置,严肃问责。

    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永岁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相信“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永岁镇将结合生态环保治理工作,保持打击“五乱”等行为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动态巡查,在日报告的基础上日交办、日沟通,充分掌握发现率、立案率、处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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