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9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巡察组将对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医药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县妇女联合会等9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交叉巡察。
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在10个被巡察单位先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相关要求,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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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政治偏差,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治理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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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及全州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见行见效的务实举措,是确保我县“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被巡察单位要保持赶考清醒、增强斗争精神,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政治巡察推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坚决落实政治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守纪律,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与巡察组一同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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