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我们村支书不作为,我们村许多村民因强降雨冰雹天气受灾咨询支书,却被告知没有相关补偿,需村民自行处理……” 此前,咸水镇纪委接到一通信访投诉电话,投诉黄沙村委村支书面对群众诉求不作为的相关问题。
经核查,该村存在受灾情况统计上报不及时、走访慰问不到位等问题4个。镇纪委通过对黄沙村支书及相关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个。
镇纪委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电话投诉村民,投诉村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收到纪委的受理反馈后,我们知道反映的问题有人管了,心里踏实了,反馈办理进度、反馈核查结果更是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信访人说。
自去年以来,咸水镇纪委在处理实名检举控告中,高度关注实名检举控告问题的受理、办理及反馈情况, 对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实行反馈受理情况、反馈办理进度、反馈核查结果的“三反馈”工作机制,做到实名信访举报“受理有告知、办理进度有提示、办结有反馈”,避免举报人重复、越级上访。严把“报结关”,在实名举报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主办、谁反馈”的原则,对能当面反馈的信访件,做到应反馈尽反馈,对反馈不到位的一律不允许结案;由承办人采取当面反馈、电话反馈等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办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三反馈”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 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采取‘三反馈’机制,在举报人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搭建一座互信的桥梁,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公信力,促进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安定,让群众从‘信访’变为‘信服’。”咸水镇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