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漓江流域水质提升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该组聚焦市城管委在漓江流域水质提升工作的职责职能和负责漓江支流南溪河、瓦窑河、朝阳河、灵剑溪4条支流排污口应急截污治理等工作任务,制定了具体的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的路线图和时间线,将每项的监督重点都做了详细的安排和计划。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履职尽责。督促市城管委党组认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督促市城管委党组于2025年1月26日接到上级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了漓江流域水质提升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并督促拟定了《桂林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该组组长约谈了分管领导和公用科负责人各1次,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紧紧围绕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城市水体治理、稳定出水水质三项重点工作,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谈话了解的形式深入了解每一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干部履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该组深入灵剑溪和清风沟现场查看2次,这两条河流的整治工作已完工,水质大为改善,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该组将进一步提升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积极从12345市民热线和信访举报中搜集线索,强化线索的摸排处置力度,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处,形成强大的震慑,为保障漓江流域水质提升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