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把办案安全工作摆在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把安全意识贯穿办案全过程。”9月25日,雁山区纪委监委组织班子成员、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今年以来,雁山区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为契机,制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办案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4项整治重点,列出6项整治措施,着力规范监察措施使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
区纪委监委聚焦“走读式”谈话安全这个重点,分管、协管领导带队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各乡镇谈话场所使用情况,查看监控录音录像资料是否齐全、急救药品配备是否合格有效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同时通过“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防止“走读式”谈话中的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走读式”谈话260余场次,实现安全“零事故”。
同时,雁山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谈话前的情况摸底和风险评估,严格做到“四必知”,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领导首谈、尾谈制度,倡导“同志式”、平等式交流,做好“手递手”交接陪送,案管部门全程监督,同步录音录像,发现违反“走读式”谈话“十禁止”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实现全程可控、责任可溯,充分保障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的透明度和权威性,坚守安全底线。
为增强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雁山区纪委监委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和业务学习培训会等方式,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我们要准确把握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安全先行’理念,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雁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96件,立案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