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纪公告〔2021〕1号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优化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广西区内公开商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职位及要求
永福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10名,曾从事纪检监察、检察、审判、公安、财政、审计、律师等工作对象优先。
二、商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商调范围和对象
广西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经过全区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且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参公人员)。
(二)商调资格条件
商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优良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公开商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商调:
1.任职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商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商调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商调公告在桂林党建、清廉桂林、永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永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地址:永福县凤城路73号县委县政府综合楼308室)报名;也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报名表,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表和报名所须材料寄到永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41899,咨询电话:0773-8512162,联系人:廖翔宇,联系电话:19997919156。
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永福县纪委监委公开商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须材料交到或寄到永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邮寄的须于2021年1月3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永福县纪委监委公开商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永福县纪委监委公开商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可从永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退回)报永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通过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可先提供复印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参加面试前将原件交永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进行审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竞选或任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纪委监委根据商调职位的条件和要求,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在永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并组织参加面试。
商调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永福县纪委监委公开商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组织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2月上旬
地点:永福县纪委监委(永福县凤城路73号)。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商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业务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2纳入永福县纪检监察干部备选库(面试结果一年内有效),按规定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体检。分批次录用商调。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五)讨论决定
永福县纪委监委公开商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商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永福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商调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商调手续。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3-8512162。
中共永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