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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盖公章出证明 这样“好心”要追责

作者:周立强 陆广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村委公章是村级组织的重要权力象征,然而该村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上疏于监管。作为一名村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无可厚非,但在未能充分了解村民家庭条件及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出于“好心”帮助村民出具证明加盖公章,这样的“好心”也须追责。

  “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原本只是出于好心帮忙,却给大家带来了麻烦。我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公章管理制度,不再乱出证明乱盖公章了。” 近日,灌阳县文市镇一名村干部因乱出证明乱盖公章,虽然没有给他人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但该行为依然受到追责。该村干部在被纪委谈话提醒后,深深为自己做的糊涂事懊悔不已。

  2021年春节假期期间,灌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称文市镇某村一村干部帮村里一位村民虚开“家庭困难”证明。接到举报线索后,灌阳县纪委监委和文市镇纪委立即成立初核小组,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2021年2月,文市镇某行政村一名村干部帮村民范某出具家庭困难证明,村民范某利用该证明向某网络借贷平台申请办理了免贷款逾期滞纳金业务。然而,村民范某常年在外并不在村中居住,村干部实际上对范某的家庭情况掌握并不多,在未能充分了解村民范某家庭条件的情况下,出于“好人”心态帮助村民范某出具了家庭困难证明并加盖了村委公章。事后,村民范某因贷款逾期未及时还款,几位村干部均受到网贷平台不同程度的电话骚扰,工作和生活受到了影响。

  村委公章是村级组织的重要权力象征,然而该村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上疏于监管。作为一名村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无可厚非,但在未能充分了解村民家庭条件及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出于“好心”帮助村民出具证明加盖公章,这样的“好心”也须追责。

  为了让更多党员干部严守工作底线和纪律红线,今年2月,文市镇纪委在新任村“两委”干部培训会上对新任村“两委”干部、政府干部职工、镇直单位负责人等150多人进行了党风廉政教育,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给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下一步,灌阳县纪委监委将在全县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再次提醒管理单位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强化公章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观念;提醒权力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审核流程,形成公章管理“章法”,让公章盖得明明白白,切莫让公章成为顺水人情的工具。(灌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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