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中共全州县纪律检查委会与全州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县纪委监委),接受全州县委和桂林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有: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全州县委和全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全州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8、做好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9、会同乡(镇)党委做好纪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
10、承办中共全州县委和桂林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2021年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内设10个职能室: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设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巡察办下设4个巡察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全州县纪委监委部门编制人数为 11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115 人,工勤编制3人。
编内在职97人,其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95人,工勤在职 2人。退休人员6人。
全州县委巡察办编制人数为5人,编制在职5人。
全州县委巡察组编制人数为16人,编制在职1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4、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在日常监督上实现创新和突破。
5、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工作格局。
6、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7、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队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711.08 万元,同比增加284.49 万元,增长1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11.08 万元,占收入总预算 100 %,同比增加284.49 万元,增长19.9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纪委新增检察院转隶人员11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711.08 万元,同比增加284.49 万元,增长19.94 %。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597.7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39%,同比增加284.29 万元,增长21.64 %;项目支出预算11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1%,同比无变化。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7%,同比增加167.75万元,增长14.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198.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9%,同比增加86.49 万元,增长77.33%;
(3)医疗卫生74.3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35 %,同比增加14.96万元,增长25.18 %;
(4)住房保障支出99.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79%,同比增加15.28万元,增长18.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59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39 %,同比增加284.49万元,增长21.6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6.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同比增加275.88万元,增长28.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68%,同比增加8.62万元,增长2.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2 %,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11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1%,同比无变化。
(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3.13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00 %,同比无变化。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11.08万元,同比增加284.49 万元,增长19.94 %。其中:基本支出159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39 %,同比增加284.49 万元,增长21.66 %;项目支出113.1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1%,同比无变化。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 133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27%,同比增加167.75万元,增长14.32 %。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972.32万元,同比增加168.82万,增长21.0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54.8万元,同比减少13.13万元,下降3.57%。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工会事务支出12.06万元,同比增加12.06万元,增长100%。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工会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3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9 %,同比增加86.49 万元,增长77.33 %。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23万元,同比增加20.38 万元,增长18.22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对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66.11万元,同比增加66.11 万元,增长100%,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74.3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5 %,同比增加14.96万元,增长25.18 %。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74.38万元,同比增加14.96万元,增长25.1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9.17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9 %,同比增加15.28万元,增长15.4%。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99.17万元,同比增加15.28 万元,增长18.2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59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39%,同比增加284.29万元,增长21.6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6.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同比增加275.88 万元,增长28.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68%,同比增加8.62 万元,增长2.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2 %,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1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1%,同比无变化,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3.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61%,同比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9.3 万元,减少0.2 万元,下降2.1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9.3万元,减少0.2 万元,下降2.1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无预算安排 ,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46.4万元,增加8.62 万元,增长2.5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具体包括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16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19.5万元、会议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8.3万元、工会经费12.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1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5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万元,固定资155.1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6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1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6%。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和巡察组的日常经费开支。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行政运行 (纪检监察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三、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