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标志性工程,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6条,给予政务处分34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人,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为全县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有力保障……”在12月9日全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上,全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耀辉作了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全州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王耀辉作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强调,县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将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报告指出,县监委夯实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抓系统、系统抓”,聚焦脱贫攻坚领域工作重点,压实责任,推动监督整治全覆盖,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落实专班专抓,严格落实“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问题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联动协同”6项制度机制和蹲点调研制度,以专项制度的落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化联动协同,压紧压实扶贫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构建县监委牵头抓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齐步跟进、同向发力、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三不”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始终将监督调查处置贯穿于扶贫领域全过程,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紧盯各级各类巡视、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跟进整改,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是坚持严管厚爱,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担当实干的攻坚氛围。六是实施村干亲属报备制度,依托“智慧监察”平台,建立“源头”防火墙,绘制监督树形示意图,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现场
专项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全县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四个方面的认识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系统施治,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坚定不移依法履职尽责。
“下一步,县监委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同时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铁军。”全州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