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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州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公布

来源:全州县委巡察办
摘要:2022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全州县委组织交叉巡察组、常规巡察组,分别对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交叉巡察,对9个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

       2022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全州县委组织交叉巡察组、常规巡察组,分别对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交叉巡察,对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妇女联合会、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县医药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等9个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成果应用等提出要求。

       7月26日至28日,县委各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出席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巡察反馈会并就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安排。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同时,为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巡察成果运用,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参加了我县自然资源局的反馈会。截至目前,十四届全州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全面启动,现将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使命有差距,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职能职责履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够深入、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县林业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力度不足,守护“绿水青山”、推进我县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能力不强、效果不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正风肃纪从严不够,清正廉洁之风树立不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县水利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生态文明建设等精神不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滞后;项目监管及水利设施维护不到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有欠缺;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执行党建制度不严;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县工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理论学习结合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不够,没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实施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缓慢,战略性新兴产业少;工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大数据库工作滞后;创新意识不强,跟踪服务企业不及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短板明显。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不力,履行城市管理监督主管责任有短板,提升城区市容“美化、亮化、绿化、净化”不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够到位,破解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乏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偏松偏软;党的建设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干部队伍建设亟需提升。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农机推广效果不明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把握及宣传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不严实,抓党的建设力度不够,党建工作谋划不够,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到位。

       县妇女联合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履行主管责任不够有力,关爱儿童、维护妇女权益有短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党建工作未抓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县党史县志研究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史志宣传作用发挥不明显,地方主题特色挖掘不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党建工作有短板,党内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县医药总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不到位,县委、政府文件精神传达不及时;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县物资总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上有差距,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党支部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

       此外,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机构将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日常整改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真抓实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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