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学员的切身利益,促进驾培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4月17日,全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成检查组,对驾培行业开展相关检查,查获1台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员培训活动的异地教练车。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县全桂驾校培训场地内有疑似异地车辆在此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驾校培训场地,发现车牌号为桂C59**学的教练车正在进行科目二驾驶培训。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该车进行调查。经查,该车为桂林市巨龙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教练车,该驾校并未在全州县进行备案登记,该车教练员现场无法提供在本地开展培训业务的合法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从事客运经营、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按照经营许可核定的范围、方式、种类、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向教练员和驾校负责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此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责令涉事驾校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查扣,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异地培训不仅严重扰乱了本地驾驶员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对学员的培训质量和合法权益造成了潜在威胁,一旦在培训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纠纷,学员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全州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行业乱象,规范行业培训行为,保障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安全优质的培训环境。”